分类:国内
10月17日,记者从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白云区城管局”)获悉,该局通过“巡查—约谈—整改—复查—处罚”闭环机制,依法依规对防蚊不力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从源头遏制蚊媒孳生蔓延。
【上海都市印象App/综合快讯报道】
截至17日,白云区城管系统累计立案处罚“两热”案件670宗,罚款24.9万元。
【上海都市印象App/综合快讯报道】
案例一
【上海都市印象App/综合快讯报道】
大源街综合执法队在复查时发现,辖区某物业服务公司责任区内,约11平方米的杂物堆积依旧,积水问题突出。该区域在街道“登革热、基孔肯雅热”媒介伊蚊应急监测中已被列为“不合格”风险点。
该公司未按照要求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依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该物业服务公司处以罚款4900元的行政处罚。此为白云区当前“两热”专项执法中单宗最高额处罚。
案例二
棠景街综合执法队巡查发现辖区一小区物业公司有多处垃圾随意堆放和积水未及时清理,易形成蚊媒孳生,执法人员现场约谈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经回访复查,发现该公司仍未及时整改到位,依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该物业服务公司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石门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辖内巡查中发现,一处物业内存在杂物乱堆放未及时清理。经回访复查,该区域仍未及时清理环境卫生和整理杂物垃圾,依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该物业服务公司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同德街综合执法队在巡查时发现辖区内一家轮胎店“门前三包”责任范围占道堆放大量废旧轮胎,轮胎内有积水。执法人员首次检查依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
回访复查时景象依旧,发现该店铺仍未及时清理积水、垃圾,执法人员针对店铺负责人逾期不改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清理。
案例五
同和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辖区巡查时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两热”问题,发现两处居民未按规定擅自饲养家禽且数量超过3只。
依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在限期完成整改,恢复洁净有序的市容环境,依法对两名当事人分别处以200元行政处罚。
据介绍,白云区城管局开发了“穗云智慧城管”小程序,上线“易生蚊虫积水”市民报事通道,鼓励市民随手上传上报,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共同监督,共同织密织牢蚊媒传染病防控网。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汤南 通讯员:李京京、吕航、易鹏